《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(2021-2025年)》印发
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,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,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内在要求。我省是农业大省,村庄数量多、分布广、差异大,污水治理工作任重道远,为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经省政府同意,省生态环境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农业农村厅、水利厅、财政厅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《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(2021-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布局谋篇全省“十四五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,提出突出重点治理区域、科学推进新增设施建设、分类整治未正常运行设施、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、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、强化运行和监督、重点工程等7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。
《规划》根据我省村庄点多面广、区域发展差异等实际,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,合理安排治理时序,提出“十四五”期间要以乡镇政府驻地村庄、南水北调总干渠沿线和黄河干支流沿线村庄为重点,辐射带动周边村庄,构建“一纵一横、多点支撑”的“点、线、面”协同推进治理格局。到 2025 年,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%,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,治理成效持续走在全国中西部省份前列。
《规划》针对部分地区机械照搬城市模式或大干快上问题,提出要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,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然禀赋等,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、大建设,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、纳管、集中、分散等治理模式,稳中求进,求好不求快,干一件成一件。同时,强化处理工艺比选,对不同条件特点的村庄,提供适宜的技术工艺流程和排放标准参考,为各地提供“菜单式”精准服务。
《规划》立足我省水资源相对不足和农业大省的省情,专辟资源化利用章节,要求各地要结合农业生产需要,持续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,逐步构建污水“无害化-输送-贮存-消纳利用”全流程体系。鼓励污水进行黑灰分离、分别利用,污水经适度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,优先用于农林草田灌溉、庭院利用等,实现水资源或氮磷等营养物质再利用。积极探索灰水资源化利用形式,通过“四小园”的方式实现灰水回用,未回用部分充分利用人工或自然生态系统进行消纳。
《规划》高度重视污水治理体系建设,提出要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,让专业人干专业事。各县(市、区)原则上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运维等具体工作,交由专业部门或机构负责,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回归环境监管角色。以县域为单位,探索建立城乡融合、建管一体的治理体系,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化、社会化、智慧化。充分发挥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水务全产业链优势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。强化资金保障,引导各地通过发行政府债券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,拓宽资金渠道,对于市场化运营的项目,支持企业依法依规申请银行低息贷款。
规划的生命力在于实施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《规划》,采取有力措施,把“规划图”变成“施工图”,把“时间表”变成“计程表”,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任务落实,加快补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生态本底,为建设美丽河南提供坚实支撑。
咨询热线
15711402909